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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发布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中镉的临时限量值的公告(2018年 第7号)
发布日期:2019-04-18 来源:
为保障婴幼儿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依据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中镉风险评估结 论,现制定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中镉的临时限量值为0.06mg/kg,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2018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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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220号(关于公布准予延续注册的进口婴幼儿配方乳品境外生产企业名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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