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与保健功能目录管理办法》等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调整发布《保健食品原料目录 营养素补充剂(2020年版)》和《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 营养素补充剂(2020年版)》,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以往发布的有关目录与本版本不一致的,以本版本为准。 附件:1.《保健食品原料目录 营养素补充剂(2020年版)》 2.《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 营养素补充剂(2020年版)》 市场监管总局 卫生健康委 中医药局 2020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