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
发布日期:2023-09-04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

(2017年1月6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90号公布 自2017年3月15日起施行)


https://www.samr.gov.cn/zw/zfxxgk/fdzdgknr/fgs/art/2023/art_26ca8fe29e184edd899fa0a7a060d9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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