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协会工作委员会和协会专业委员会的设想(讨论稿)
一、关于工作委员会设想
(一)、名称设定。由协会授权,在会员单位比较多的省辖市成立地域性工作机构。例如“河南省营养保健协会洛阳工作委员会”,工作方面可辐射周边省辖市,如三门峡等。
(二)、组建原则。有一家主委单位和两家副主委单位自愿发起组成工作机构;条件成熟后向协会写申请报告,协会下文批准;适时自主召开成立大会,协会为主委、副主委单位授牌;经费自筹;在协会领导下工作。
(三)、工作职责。1、组织辖区会员单位围绕协会年度工作要点开展工作。2、组织贯彻学习各级政府的行业政策、法规,配合行业管理部门开展的专项活动。3、执行协会“章程”和重大决议,组织参加协会开展的集体活动。4、组织对国家新出台行业法规(征求意见稿)的研讨,提出建设性意见,以协会名义向上级反映。5根据会员要求,开展必要的业务方面的培训,协会可委派专家授课。6及时向协会报告开展重大活动的情况,以便在协会网站上刊载交流。7完成协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关于专业委员会的设想
(一)名称设定。根据协会“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如普通食品、特殊食品、化妆品、保健用品、食疗养生等,名称为“河南省营养保健协会xxxx专业委员会”,不分地域。
(二)组建原则。工作机构由1—3家具有专业特色的会员单位发起组建,或者由3位专业相同的专家联系一家专业特色会员共同发起组建。条件成熟后向协会写申请报告,协会下文批准,适时召开成立大会,协会为主委、副主委单位授牌;经费自筹;在协会专家委员会指导下工作。
(三)工作职责。1、执行协会“章程”和重要决议。2、组织学习贯彻各级行业管理部门制定的关于本专业的政策法规。3、不定期召开本专业的研讨会,交流新技术、新成果、新经验。4、展开本专业的业务培训。5根据本专业的特点,进行营养保健知识传播,引导理性消费。6、完成协会交办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