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假肠膜明串珠菌等28种“三新食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03-07  来源: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审评机构组织专家对假肠膜明串珠菌申请新食品原料、聚天冬氨酸钾等16种物质申请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环己胺封端的1,1'-亚甲基二(4-异氰酸基环己烷)均聚物等11种物质申请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的安全性评估材料进行审查并通过。

 

  特此公告。

 

 

附件:假肠膜明串珠菌等28种“三新食品”的公告文本.pdf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3年2月7日

 

  相关链接:解读《关于假肠膜明串珠菌等28种“三新食品”的公告》(2023年第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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